竹山縣水利和湖泊局
關于開展河流、水庫等水流資源劃界的通告
根據省政府辦公廳《關于印發(fā)<湖北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劃界確權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鄂辦函〔2018〕106號)有關要求,為明晰全縣河流、水庫等水流資源權屬,建立權責明確、監(jiān)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,依據國土資源部、水利部等六部(局)印發(fā)《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辦法(試行)》有關規(guī)定,經縣政府同意,擬于2019年5月至12月,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水庫、河流等水流資源劃界工作?,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劃界范圍。本次劃界范圍:縣內納入河湖長制管理范圍的156條河流和已注冊登記的66座水庫。通過登記核查水流資源狀況及其所有權主體調查,劃清全民所有、不同集體所有或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邊界,明晰水流資源資產權屬狀況,明確水流資源用途管制、生態(tài)保護紅線、公共管制及特殊保護規(guī)定,并予以統一確權登記。
二、劃界方式。按照“生態(tài)功能完整、集中連片、滿足河長制管理需要”原則,由縣水利和湖泊局會同各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,依據水利普查、水資源調查、河道岸線、土地利用現狀調查、權屬調查等成果,通過實地調查,劃定河流、水庫等水流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界線。自然資源登記期限依據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。
水流登記單元內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人、國有土地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主體,應當依法持授權委托書及有效身份證件、權利證書出席現場指界,配合完成劃界工作。
三、本通告自發(fā)布之日起生效。
2019年5月15日



